塔城地区以“财政大监督”为抓手,推进绩效管理,确保县乡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塔城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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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始终坚持把财政资金监督贯穿于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加大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在监督方式由突击性检查变为日常监督,由专项、事后的监督检查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转变,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国家惠民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从源头上斩断腐败滋生的“资金链”。塔城地区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农牧场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发现了有关单位在财政资金管理和遵守财纪法规方面的漏洞隐患,查处和纠正了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为私设“小金库”行为给予了有力震慑。
二是认真开展县乡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塔城地区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全地区县乡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2年以来所有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农牧场,违反财经纪律、其他财政违法违规问题及“小金库”检查“回头看”开展了专项整治。
三是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地区各级财政部门除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完成了所辖范围内的会计监督任务外,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还先后开展了非税收入收缴、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专项监督检查。结合财政部门各科室职能,地、县财政部门对相关业务科室、乡镇财政所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议及处理处罚意见及时进行反馈,有效运用财政监督结果,推动财政工作运行更科学高效。
四是认真查漏补缺,强化整改落实。通过总结分析和梳理产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原因,逐项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配齐财务人员;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大基础管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除受编制影响,个别乡镇财务人员未配备到位,其他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通报制度,对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认识不到位、不重视的单位在全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强化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自觉性,切实推进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规范工作的落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其纳入2018年预算管理的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收入质量、盘活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预算公开、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其他财政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定期通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强化绩效结果的运用。“小金库”治理成果、县乡财政专项整治结果及和其他重要事项检查结果,在干部考察使用、巡察、纪检线索来源以及单位绩效考核等领域得以利用和转化,凡是违反财经纪律的,组织部门一律不作为提拔任用人选。(塔城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