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县法院把好四大关口 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梁红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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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各业务部门把好四大关口,全面提升该院的案件质量。
一是把好登记受理关。要求诉讼服务中心收案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登记受理案件。对符合立案的案件,予以当场登记;对不符合立案和缺乏材料的案件,一次性告之。
二是把好立案信息录入关。在立案信息录入时,做到将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地址、联系电话、诉讼委托代理人与相关诉求等方面的信息,做到详细留痕,应录尽录。
三是把好案件庭审关。要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庭审准备、庭审形象、庭审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做到不偏不倚。
四是把好案件裁判关。通过细化分析原、被告提供的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分析各个证据是否真实,证明事实是否清楚,是否能够准确在待证事实间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来进行综合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