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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虾:“四个抓”防止村务监督职能弱化

作者:杨海虾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1-05-24 17:10
“四个抓”防止村务监督职能弱化
★★★杨海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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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村民自治有效健康运作的关键要素。然而在实际的运行中由于村监委会在监督能力、监督动力以及监督压力方面存在缺陷,使监委会普遍面临监督弱化倾向。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防止村务监督职能弱化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抓监督管理,敦促村监委有作为。把村务监督建设纳入农委会工作重要规划,作为村干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考核问效。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务监督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对考核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同时,健全退出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免去其职务,并及时补充人选。
      二、抓队伍建设,优化村务监督人员结构。提高监督人员的选人标准,选择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的后备力量、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来充实村务监督队伍。采取群众“海选”的方式,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村务监督初步候选人,避免出现少数村党组织按“需”选人的现象,选出群众的“贴心人”。在村务监督成员的工作待遇上,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和工作补助费用。此外,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 、抓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目前,一些基层村务监督委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不熟、法律意识不强,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内容不了解等问题。部分村监委对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缺乏新思路,没有好的方法,监督效果未能得到较好体现。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村务监督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的能力水平。可考虑把村务监督成员统一纳入干部管理教育当中,每年组织培训至少2次,实现培训全覆盖。
     抓制度规范,形成监督长期有效。针对目前村监委难监督、监督难的问题,需要由主责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使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村务监督有据、责权明晰、监督有序。乡镇党委特别是纪委监委要压紧压实村务监督成员的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将相关制度公布上墙,确保村务监督工作有章法、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办事有依据。同时,要开设群众举报渠道,对工作不配合不支持、设置障碍、滥用村务监督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存在的问题制止及时、处置有据,保证村务监督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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