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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励生: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兼顾不全需警惕

作者:刘励生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1-09-01 11:40
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兼顾不全需警惕
★★★刘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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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和支持村“两委”领办村级合作社,以党建为引领谋篇布局,有利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通过整合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做好产销对接等方式,助推实现“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的转变。但是目前村“两委”“老龄化”日益明显,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村级事务繁多等因素,都致使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很难发挥出领头致富作用,真正办成实体化的合作社不多,带动能力不强。同时由于合作社管理经营不规范、机制体制不健全等问题,更易滋生腐败问题。抢抓人才,提升素质,优化环境,才能使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办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抓队伍,充分发挥村干领头作用。一方面,应抓住当前村“两委”换届的契机,树立“好人+能人才是合格当家人”的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人,设置“两委”成员候选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审查”,把讲政治、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班子,为村“两委”领办合作社配备了一批有情怀能担当、会干事不出事的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另一方面,应常态化开展“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专题研修班,筛选部分村干部到示范村跟班学习,全面提升农村干部领办合作社的能力水平。
       促减负,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村级组织在农村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联结政府和农民的重要纽带,是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不少村级组织由于政府治理与群众自治职责边界模糊,行政事务性负担繁重,同时过多的会议、检查、考核、评比也分散了村干部服务群众抓发展的精力。应精简会议,减少不必要的考核评比,并且通过深入调研和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条例规定,研究出台村级事务清单,明确村级工作任务。村级事务清单一方面是减负,解决长期困扰村干部“没时间干事、不敢大胆干事“”等累点、痛点、难点;另一方面是赋能,将减负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抓手,鼓励村干部更好地承担服务群众的责任,让村级干部轻装上阵,腾出精力更好地谋划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
       强制度,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部分村“两委”领办合作匮乏管理人才、缺乏运转管理经验,发展中主要以个人利益为中心,权力过于集中,致使腐败滋生。应强化管理公开督查制度,严防腐败问题滋生。一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农村村干部领办合作社要根据章程规定,依法依规建立法人履职、监事履职、年度报告、清算分配、财务、审计等制度,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充分保障成员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强化合作社事务公开,农村基层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将合作社中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公开,时刻接受村民监督,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权益,促进合作社和谐发展。三是建立定期督查制度。规范村干部领办合作社各项制度执行、重大资金流动公开透明,对村干部领办合作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整理汇总成工作提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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