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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阐述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叶剑英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进一步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大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重要谈话,代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阐明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
叶委员长在讲话中说: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统一大业;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协议;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叶委员长希望国民党当局坚持一个中国、反对“两个中国”的立场,来共同完成统一祖国大业。
10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为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大业而奋斗》的社论,再次阐述对台湾的方针政策,欢迎台日同胞共商国是,引起海内外广泛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