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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今日】:1948年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洛阳前线指挥部电

作者:陈 志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2-04-08 16:56
【党史今日】:1948年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洛阳前线指挥部电
★★★陈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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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4月8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洛阳前线指挥部电。
      电报指出:关于城市政策,应注意下列各点。(一)极谨慎地清理国民党统治机构,只逮捕其中主要反动分子,不要牵连太广。(二)对于官僚资本要有明确界限,不要将国民党人经营的工商业都叫作官僚资本而加以没收。对于那些查明确实是由国民党中央政府、省政府、县市政府经营的,即完全官办的工商业,应该确定归民主政府接管营业的原则。对于小官僚和地主所办的工商业,则不在没收之列。一切民族资产阶级经营的企业,严禁侵犯。(三)禁止农民团体进城捉拿和斗争地主。(四)入城之初,不要轻易提出增加工资减少工时的口号。在战争时期,能够继续生产,能够不减工时,维持原有工资水平,就是好事。将来是否酌量减少工时增加工资,要依据经济情况即企业是否向上发展来决定。(五)不要忙于组织城市人民进行民主改革和生活改善的斗争。要等市政管理有了头绪,人心已经安定,经过周密调查,弄清情况和筹有妥善解决办法的时候,才可以按情况酌量处理。(六)大城市目前的中心问题是粮食和燃料问题,必须有计划地加以处理。城市一经由我们管理,就必须有计划地逐步解决贫民的生活问题。(七)国民党员和三青团员,必须妥善地予以清理和登记。(八)一切作长期打算。严禁破坏任何公私生产资料和浪费生活资料,禁止大吃大喝,注意节约。(九)市委书记和市长必须委派懂政策有能力的人担任。市委书记和市长应该对所属一切工作人员加以训练,讲明各项城市政策和策略。城市已经属于人民,一切应该以城市由人民自己负责管理的精神为出发点。如果应用对待国民党管理的城市的政策和策略,来对待人民自己管理的城市,那就是完全错误的。
      这封电报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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