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杨支菊 王筑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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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将司法救助作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切实防止案件受害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
一、优先办理,开启“绿色通道”
为切实提高对农村地区五类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案件办案效率,及时解决贫困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县检察院开启“五类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核,加快审批流程,加大救助力度,及时给予救助。如,在办理肖某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办案人员了解到肖某扬属于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因遭遇车祸迟迟未获得肇事者赔偿,有因案返贫的风险。县检察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高效完成司法救助审核各项工作,及时将2万元救助金送到肖某扬手中。
二、转变思路,开展精准救助
县检察院通过对近几年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分析,90%以上救助线索为该院在办案中主动挖掘,群众上门申请司法救助案件情况较少。该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完成从“坐等送案”到“主动问案”的转变,对刑事案件定期进行排查,分析出有救助可能的案件,主动受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并及时告诉当事人具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权利,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救助。
三、公平公正,提升救助效果
为更好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案态度,让司法结果更容易被群众接受,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相关部门代表等参加听证,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的申请人进行救助。2021年以来,该院就办理的9件司法救助案件中的6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确保了办案质量。
四、释法说理,增强法治意识
在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做好普法工作。县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引入县委党校培训课堂,向参加培训的村干部讲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和自我防范能力,通过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联动,把普法工作做到基层一线,切实彰显新时代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