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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慧:发展新党员 增添新力量 焕发新活力

作者:张 慧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2-04-27 16:35
发展新党员 增添新力量 焕发新活力
★★★张 慧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每每听到这铿锵有力的入党誓词,总是按耐不住心脏的跳动,总有种力量驱使着他们不懈奋斗,想要加入这神圣的组织。
发展党员,壮大队伍,健全肌体,吸收新鲜血液,是党组织永葆青春活力的重要保证。
        一是现有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分布等构成状况,还不能很好适应党在新时期新阶段担负的伟大使命的需要。生产、工作第一线党员少,青年党员的绝对数量及其在党员队伍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妇女党员比例低,具有较高文化知识的党员也远远不足,这种状况急需改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意吸收的新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分布以及民族和职业构成等情况,将更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基层党组织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即不能将符合年龄、文化等要求的人一概视为发展对象而降格以求,也不要为改善结构分布,事先就分解出一些硬性的衡量标准,人为的形成发展党员的一些先决条件。
        二是积极吸纳优秀青年、致富能手、经合组织带头人等群众认可的人员。注重实践中考察,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通过听取本人思想汇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践锻炼等方式,着重了解他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使他们能够在思想上真正入党,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三是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要注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选准发展对象,使他们在迈进党的大门前,即具备一定素质并经受一定的考验。坚持共产党员的标准,党组织在讨论审批时,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对照和衡量。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指导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发展的关系,不能突击发展,降格以求,也不能盲目追求发展数量,出现大起大落。
        四是发展青年党员,培养后备力量,培养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接班人。很多农村基层党组织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青年党员少,后备力量不足,甚至一些党支部书记已到古稀之年,仍坚守在岗位一线,发愁找不到合适的接班人。这不是短期工作,而是长期需要开展的工作,农村不同于城市,这就更加的需要一个了解当地居民现状,了解人们思想形态的人来统筹负责。所以培养党支部书记不是单纯的靠一次提名,或者一次选举能够完成的。这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培养,最终体现在选举中,选出已对人民深入了解,已对工作深谙头绪,政治意识强,学习能力强的接班人。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只有不断注入新力量,整个肌体才能焕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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