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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严把“四关” 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古丽娜尔·亚库普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1-02-01 15:46
塔县法院:严把“四关”  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古丽娜尔·亚库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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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切实加强司法公开,塔县法院采取把住“四关”,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力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严把 “入口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塔县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联合,严格按照程序,经过前期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电话走访征求意见、资格审查、再次随机抽选、名单公示,最终确定33名同志为塔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二是严把“参审关”。根据《塔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工作办法》,实行随机选取与特定选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要求陪审员在开庭前,须先阅读阅卷笔录、庭审提纲,掌握审理焦点;在合议庭评议时,须参与合议并充分发表意见;下判后,须及时告知陪审员裁判效果,并及时反馈案件的上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等有关情况。2021年1月份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8件。
      三是严把 “机制关”。完善培训机制,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熟悉审判工作特点和基本流程,积极组织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审判业务的培训,提高其参审水平。同时,保障陪审员独立思考,在庭前调查、法庭询问和合议评议时充分发表意见的机制,充分拓宽法官对案件的审判思路。在今年1月份参审的8件中,经人民陪审员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达成调解协议1件,撤诉1件。
      四是严把 “管理关”。按照新疆高法院要求,我院已将人民陪审员的个人基础信息录入法院人事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了陪审员数据信息的有效性、实时性。同时,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参审程序、司法礼仪、岗位培训、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每位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记录在案,作为人民陪审员年终表彰奖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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