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但政策文件“一箩筐”,却鲜有容错免责的实例。
干部信心不足,不愿申请容错。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面对基层困难、复杂的工作局面,干部难免会自信心不足,工作思前顾后,生怕工作中出现“纰漏”。有些干部为了推进基层工作的开展,在改革创新、探索实验、推动发展中的出现失误,导致被追责问责,但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甘愿就此作罢。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许多干部由于自尊心作祟,不愿意让自己的“丑闻”扩大,更希望自己的过失“石沉海底”。因此,面对自己的过失,不愿意申请容错。
组织担当不够,只讲从严不讲求实。在当前的工作模式下,各单位部门更多的是要求工作推进、落实,给予干部关心关爱较少,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较多,奖励机制较少。干部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为了不被追责问责,出现“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等庸政懒政的消极心理,心存顾虑,不敢担当。另一方面,组织担当也还不够,没有将容错和纠错有机统一,帮助干部纠错改错,促进干部成长。干部出现错误时,一味的追责问责,严重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政策只管方向,操作性不强。当前制定一些的容错纠错机制,虽然已条款式罗列问题、划清边界,但是实际上仍然存在空洞,与基层工作实际问题还存在偏差。从目前的一些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情况看,效果并不明显,问题的症结所在,政治宣誓的意味强,实践的功能弱,并没有实事求是地考虑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容错纠错机制,没有将实际状况与容错纠错机制有效结合,容错纠错机制的可操作性不强。
当前,要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容错纠错的实施意见,要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主体责任,明确哪些能容哪些不能容,明确什么时候启动、谁来启动,明确谁来认定、怎么认定,明确认定结果怎么运用。给用于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使容错纠错机制有章可循,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加强政策解读,适时宣传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给各地以示范,给干部以信心。让容错纠错机制既要允许领导的决策失误,也要允许基层干部的执行偏误,积极营造出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与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