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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组织学习《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作者:努日阿娜木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1-09-13 13:56
塔县法院组织学习《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
★★★努日阿娜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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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本院档案特征和实际档案工作进行交流和讨论,此次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木尔扎依克同志主持,全院干警参加此次学习。
       学习会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内涵丰富、要求明确,为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要求全院干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理解、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全院干警对档案价值及档案管理意义的认识,增强了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为我院依法管档治档,做好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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