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主页 > 调查报告 > 正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张铮被判刑10年6个月

作者:兰天鸣 来源:新华网 关注: 时间:2023-04-27 18:34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张铮被判刑10年6个月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4月23日电(记者 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3日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铮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张铮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多次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10.96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张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该案犯罪事实,张铮到案后的认罪态度、追缴赃款赃物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投稿邮箱:djtxwcz@126.com 联系电话:010-53616752
  通联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 邮编:100055
  版权所有: 党建通讯网 网址:www.djtx.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