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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四投入”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冯 烨 李雪梅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1-08-20 16:10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四投入”助力乡村振兴
★★★冯 烨 李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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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底,从江县与全国同步顺利脱贫,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采用“四投入”主动融入乡村建设中。
一、加强精神文化投入,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未成年人以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组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案组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村镇学校送去法治营养餐;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司法办案中的典型案件,到被告人住所地公开公诉一起3人偷越境案,邀请周边群众参与旁听,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检察工作的实践过程中,让公众直接、清晰的感受、了解法治。三是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挤出办案经费182万元,为从江县宰转村、宰门村等四个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让群众在健身、休闲、娱乐时感受法治熏陶,培养公民法治信仰,提高法律素质,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新形势下法治文化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四是到帮扶联系点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讲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深入联系点翠里乡宰转村为党员干部宣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精神,该村20余名党员干部群众聆听宣讲。进一步为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永葆政治本色、做到知信行合一指明了政治方向。
二、加大人才投入,跑好乡村振兴接力棒
        一是选派得力的驻村工作队员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泉。坚持“派需结合、因村定人”原则,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组织选调程序,把干部特长和村(社区)实际情况相结合,选派年轻政治素养高、有农村工作经验,群众基础好,能够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3名党员干部作为带头人,扎根农村真帮实促、真蹲实驻、真抓实干,积极协助村“两委”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半年来,累计走访254户,听取村民意见建议近56条,化解信访矛盾2个,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120多件,帮助引进手工作坊3个。“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人员的选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一份可行答案,让乡村振兴工作焕发出时代的锦绣芳华。
二是不忘初心使命为乡镇、社区设立检察官联络室。以走村进社的方式,使群众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相关职能。自联络室挂牌以来,乡镇检察联络室已走访群众家庭178户,走访学校、企业等单位4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人,上法治课4次。
三、增强物资投入,确保乡村产业发展
        一是狠抓产业发展,有力保障群众的“钱袋子”。为顺利推进百香果产业发展,从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摸排百香果基地情况,了解群众种植百香果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翠里乡100亩百香果的种植有序开展。二是送化肥下乡,助农耕发展。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从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福为己任,积极开展化肥支农行动,助力春耕生产。将3万元化肥送到翠里乡村民家门口,送去春耕“及时雨”,减少农民生产支出,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加固农田堡坎,兴农富民。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应全省人大代表邀请,前往高文村了解群众需求,得知该村一农户发展百香果产业,需要加固之前被洪水冲垮的堡坎,之后该院为其送去20吨水泥。
四、积极履职投入,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围绕“治理有效”要求,推动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生态犯罪,今年以来,依法办理滥伐林木等领域案件5件10人。二是围绕“生活富裕”要求,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将公益诉讼作为治理乡村生态问题的新引擎,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三是围绕“生态宜居”要求,助力绿色乡村建设。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三位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补植复绿6.92亩。四是围绕“应救尽救”要求,防止农民群众因案返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拟申请发放救助金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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