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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需牢记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作者:陈常国 王维德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3-12-18 17:27
党员干部需牢记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陈常国 王维德
       “八小时之内”看上去“勤勤恳恳”、遵规守矩,“八小时之外”表现为“亲亲(称兄道弟)啃啃(喝酒捞肉)”随心所欲。此可谓是对某些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内(外)”的真实写照。分析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不少党员领导干部权力出“规”、行为出格,最终“出事”,多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可以说,“八小时之外”已成为有些党员干部腐败滋生的温床,是监督管理上的“盲区”和难题,不得不提防、不可不严管。
 
       在多数人看来,“八小时之外”是业余时间、私人空间,可以“放飞自我”“放任自流”。而对党员干部来说,“八小时之外”需要像“八小时内”一样,严以律己、慎独慎行。党员干部管好个人的“八小时之外”同样体现政治觉悟、政治定力,是对党忠诚,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负责。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党员干部,“有的干部八小时之外找不到人,能说对党忠诚吗?”值得每名党员干部去“细品”。
 
       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也是防范腐败、防止犯罪的重要环节。党员干部不仅要干好“八小时之内”,还要管好“八小时之外”,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要牢记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做到纪律规矩“不下班”,需要当好“婆婆嘴”。所谓“婆婆嘴”就是“好唠叨”“爱啰嗦”,但这些“唠里唠叨”“啰里啰嗦”都是好心好意。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就要当好“婆婆嘴”。党组织需要大会小会必讲纪律规矩、有事无事都应强调党风廉政,让纪律规矩如警钟常敲、如警笛长鸣;要制定具体化、可操作性的纪律规矩清单,明确党员干部“不能为”事宜、划出“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婆婆嘴”,经常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进行廉政提醒,特别是节假日重要节日、关键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声音”进行“强调强调再强调、提醒提醒再提醒”谨防“八小时之外”’的廉洁防线被突破。
 
       做到纪律规矩“不下班”,需要吹好“耳边风”。家庭是心灵的港湾、是最温情的“庇护所”。夫妻的“耳边风”“枕边话”比面上的教育提醒更能影响、更有分量,更能让“家庭账”“亲情账”算得更加清晰明白。做到纪律规矩“不下班”,家庭助廉非常重要、十分必要。要发挥好家庭助廉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书记走访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走访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走访本部门同事等分层分类方式,进行“廉政家访”;通过集体“廉政观影”“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寄语”等丰富多样的廉政活动,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从“单位大院”拓展到“家庭后院”,同吹廉政“耳边风”,共筑廉政“防火墙”。
 
       做到纪律规矩“不下班”,需要念好“紧箍咒”。监督在外,修身在内。“八小时之外”的“修炼”“修行”最终要靠党员干部自己。“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战胜自己才是真正的强者。党员干部做到纪律规矩“不下班”,就要牢记党员、干部身份,常想常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常念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需“紧箍咒”,常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把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党员本色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做人成事之基,严以律己、心存敬畏。要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不为五色所惑 不为百味所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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