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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今日】:1948年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

作者:陈 志 来源:党建通讯 关注: 时间:2024-01-07 17:52
【党史今日】:1948年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
★★★陈 志

毛泽东

      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这个指示中所规定的报告制度,对使党能迅速克服存在于党内和军队内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把一切必须和可能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起到了重要作用。
      指示指出:从今年起,规定如下报告制度。(一)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该区军事、政治、土地改革、整党、经济、宣传和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动态,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对于这些问题和倾向的解决方法。(二)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报告和请示,每两个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综合报告和请示。此项报告和请示的内容是:关于该军纪律,物质生活,指战员情绪,指战员中发生的偏向,克服偏向的方法,技术、战术进步或退步的情况,敌军的长处、短处和士气高低,我军政治工作的情况,我军对土地政策、城市政策、俘虏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克服偏向的方法,军民关系和各阶层人民的动向等。
      指示强调:从今年起,全党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当此革命已进入新的高潮时期,加强此种联系,极为必要。
      这个指示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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