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之患:警惕“微权力”蚕食乡村振兴根基
★★★李文彬
当阳光无法穿透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制度缝隙里滋生的腐败便会悄然蔓延。近些年,一些地区农村干部群体性腐败现象,如隐匿在田埂地头的“硕鼠”,不仅恣意吞噬着国家资源与农民福祉,更在无声侵蚀乡村振兴战略的根基。本为“带头人”的村干部,何以沦为集体蛀虫?我们需以冷峻目光审视这一“微权力”失控背后的深层病灶。
“微腐败”危害绝不微小。农村干部虽地处权力末梢,却掌握着土地流转、惠农补贴、集体资产处置等关键资源的支配权。从虚报冒领农业补贴,到暗箱操作工程发包;从侵吞集体土地收益,到利用家族势力垄断村务,这些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的腐败行为,直接截流政策甘霖,扭曲资源分配,使国家惠农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变质走样。其危害如同蚁穴溃堤——每一笔看似不大的贪占,都是对农民信任感的蚕食,对基层政权公信力的腐蚀,对乡村社会公平正义基石的动摇。当“雁过拔毛”成为潜规则,当“法不责众”成为心理掩护,其累积效应足以瓦解乡村治理的秩序根基。
病灶根植于“微权力”监督的长期虚化与制度篱笆的疏漏。其一,“熟人社会”人情网络交织,内部监督几近失效。村干部身处家族、人情编织的密致关系网中,村民往往碍于情面或畏惧报复不愿监督、不敢举报,村务监督委员会易流于形式,形成“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群众监督难”的困局。其二,“信息孤岛”使权力运行不透明。村务公开时常沦为选择性公开、形式化公开,关键财务数据、决策过程云雾缭绕,为暗箱操作留下空间。其三,制度执行打折扣。尽管有“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设计,但在实践中常被简化、规避,民主决策异化为少数人操纵。其四,部分干部思想蜕变,将职务视为“私产”,将公权当作牟取家族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理想信念崩塌,法纪意识淡漠。
铲除滋生“硕鼠”的土壤,需密织制度之网,激活监督之力,筑牢思想之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闭环。
首要在于密织“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网络。必须强化村级事务全过程透明,利用数字技术打造“阳光村务”平台,将“三资”管理、项目招标、补贴发放等关键信息实时、无保留推送至每位村民手机端,破除信息壁垒。同时,细化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厘清村干部权责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并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施分权制衡,防止个人或小集团专断。
关键在于激活“不敢腐”的立体监督体系。内部监督上,要实质性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保障其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使其能真正“瞪大眼睛”。外部监督上,县级纪检监察力量须下沉,开展常态化、机动式巡察,对问题线索迅速处置。更要充分赋能群众监督,建立便捷、保密、有效的举报反馈机制,切实保护举报人,让每一双村民的眼睛都成为无处不在的监控探头。对群体性腐败案件,必须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监督管理责任,破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长远在于筑牢“不想腐”的思想与文化堤坝。加强农村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敲响警钟。大力培育现代乡村文明,弘扬契约精神与规则意识,逐步消解“人情大于法纪”的陋俗文化。完善村干部薪酬保障与正向激励机制,拓宽优秀干部发展渠道,使其珍惜岗位、廉洁履职具有内在动力。
根治农村“微腐败”,是一场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执政根基的基层治理深刻革命。它要求我们不仅要以雷霆手段清除已然暴露的“硕鼠”,更要以系统思维革新基层政治生态,将权力的每一缕运行都置于阳光之下,置于人民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唯有如此,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才能在清朗的基层天空下,真正铺展于每一寸充满希望的土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