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县法院:有效利用“互联网+”进行调解,实现司法为民
★★★ 来丽古丽·买买提依布拉音
www.djtx.org.cn
塔县法院为便捷解决群众纠纷,高效办理案件,利用在线多元化解工作平台,立案当天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21年01月29日,原告希某来到法院起诉被告努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件被受理后,法院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在线多元调解工作平台邀请双方当事人参加在线视频进行调解。利用一部智能手机,仅仅在一个小时内,双方当事人就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并顺利地化解了纠纷。
塔县法院利用“互联网”调解等便民方式,灵活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而且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